建规5.5.17.4 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、展览厅、多功能厅、餐厅、营业厅等,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;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,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。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,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%。 |
牛丫头 发表于 2016-1-17 16:39 谢谢牛丫头,这题您的观点正确。我们在人工录入的时候,把C选项11m写成了15m。现在更正之后D为答案。 C中疏散长度要求为9*1.25=11.25m,设计正确 D中疏散长度要求为10*1.25=12.50m,设计错误 |
建规5.5.17.4来看,D选项不对 |